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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叫花鸡(1 / 1)

随着几十名亲兵控制住了李家庄,立刻就有人快马前往登莱去战兵营报信。

李家庄二百多户六七百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烧香。在白莲教刚刚被压下去没几年的时间,一个庄子上就培养出这么多的信徒,绝对是一件大案。

要是换成其他人前来,绝对是调集大军包围李家庄,然后不管里面的庄户是否冤枉,先杀个干净再说。

到那时就算李达仁待在登州城内,也会受到这件事情的牵连。

这也是李达仁为何要通过张可大,先带一部分亲兵来查看的原因。

要是直接报到巡抚衙门,恐怕这样的差事就会轮到骑兵队的身上。东江军若是出动,李家庄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他们平时无事都会扰民,遇到剿灭白莲教这样的肥差怎么会放过。

现在李达仁控制住了李家庄,就能把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低。

从李文财家中搜出的名册就成了重要的依据,还有另外的几名族老也跑不了。

这里发展成白莲教的堂口,他们有直接的责任。

随后就是清理他们的家产,忙活到了天色将晚,远处才有大队的人马赶到。

登莱巡抚孙元化与总兵张可大一同到了李家庄,与他们同来的还有一千多登莱战兵营的士兵和几十名差役。

对付庄户差役显然比士兵有经验,他们冲进名册上之人的家中,挥舞着锁链、铁尺两人驱赶到了庄前的空地上。

确认无误后再由差役一并带走,主犯李文财等人则是由士兵压着连夜前往登莱。

“贤侄辛苦了,听闻贤侄身先士卒,斩杀多名叛逆,回去自当为贤侄请功!”

破了白莲教的一处堂口,孙元化心情还是比较不错。这算是在他在任的成绩,吏部考核时能够算作功绩。

“小子不错,老夫没看错你!男子汉大丈夫受点小伤没事,别弄得跟其他读书人一样手无缚鸡之力!”

张可大抬起手就要拍下去,猛然想起李达仁的肩膀受伤才停下了巴掌,随便夸了几句骑上战马返回登州。

这次功劳可全是登莱战兵的,与那些东江军没有一文钱的关系。一想到东江军吃瘪的样子,他的心情就无比的畅快。

看着大队人马的远去,鸡飞狗跳的李家庄终于安静下来。那些躲在家中瑟瑟发抖的庄户终于把心放下了,许多人决定明天就去亲戚家躲上几日。

李达仁躺在主宅的床上却睡不着,李文财一行人虽然罪有应得,但那些庄户被蛊惑着烧香的百姓呢?

他们求的不过是“平安”二字而已,对于他们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吃饱饭,平平安安的过自己的日子。

最让李达仁心烦的就是那百十名从各地买来的女人,想起亲兵老黄临走时那猥亵的眼神,就是一阵的头大。

她们才是最大的麻烦,其中大部分都是吃不上饭的流民,给几块饼子就被卖到了李家庄。

赶她们离开用不了多久,不是饿死,就是又被卖了……

迷迷糊糊间李达仁沉沉的睡去,这一天的劳累让他睡得还算安稳。

翻身时肩头的剧痛让他清醒过来,外面已经天色大亮。扯开衣服看到的是乌黑发紫的肩头,这一下砸的是够重的。

习惯性的张口叫道:“绿蝶,更衣!”

没有听到回应,李达仁不由得大声又叫了一次。

这一次有回应了,刘二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少爷!咱们这是在李家庄老宅,除了小的就只有断手的刀疤吴在!”

说着刘二推门走了进来,看到有些发懵的李达仁,连忙拿起一旁的衣服上前。

“少爷!小的侍候您穿衣!”

“哎呀!你小子会不会啊!……疼死我了,……滚蛋!再让你穿下去,少爷胳膊就断了!”

事实证明明代的儒衫要想穿戴整齐根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衣服上的的那些带子太多,根本分不清哪条应该系在哪里。

刘二笨手笨脚的忙了半天,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李达仁的肩膀更疼了。

撵跑刘二后,才勉强把儒衫穿在身上。

刚走出房间就有一股焦糊的味道袭来,皱了下眉头迈步走向味道传来的方向。

等走到厨房才看到里面浓烟滚滚,时不时就会传来刘二咳嗽的声音。

山中无老虎,刘二想当大王。

原来这货根本就不会做饭,看样子再晚来一会,一场火灾就会发声在主宅。

连忙用袖子捂住口鼻,冲进浓烟滚滚的厨房。一脚将屁股撅的老高的刘二踹到一旁,将炉膛中的柴火架出一个空心来,浓烟才逐渐的散去。

再看一旁准备好的鸡李达仁顿时哭笑不得,那只鸡竟然还一息尚存,只是身上鲜血淋漓,很明显是被人硬生生的将全身的羽毛拔光的。

为这只鸡默哀三十秒,在锅中有加了一些清水,才拿着菜刀走向这只倒霉的鸡。

让刘二拿过一只大碗,将鸡的脖子弯曲成夸张的弧度,用刀轻轻一抹,让这只可怜的鸡得到了解脱。

看了眼厨房中居然还有一些蘑菇山货,李达仁开始处理这只鸡。

丢给刘二去清洗,李达仁倒出一些面粉开始和面。

用米酒和面,然后将腌制好的鸡团团包裹住,剩下的就是把面团放进炉膛中烧了。

“少爷!这能行吗?”

刘二不确定的问道,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做鸡的方法。

“李少爷怕是做得叫花鸡,只是旁人用得都是泥巴,用面粉的刀疤还是第一次看到!”

刀疤吊着一直胳膊也出现在厨房门口,显然他也是被刘二弄出来的浓烟给吸引过来。

李达仁对这人的印象不错,只是那道刀疤看起来比较凶悍而已。

“没错!就是叫花鸡,不过用泥巴需要用荷叶包裹住鸡肉,而且泥巴还容易沾染到肉上。

用面粉就不会了,里面还加了米酒,能增加鸡肉的香气……”

说起这道叫花鸡,李达仁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

前世的他一人在外工作,做菜对他来说不在话下,这道叫花鸡就是他的拿手好菜。

刀疤听着李达仁的讲述,眼神变得空洞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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