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BBQ回来以后,陈信就把自己关在破出租屋里。既然决定走私,陈信就把外卖的工作辞掉了。要想完成走私发财大计,陈信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戒指充能问题。
阳光充能太傻了,要知道现在可是盛夏。不说晒太阳,只是出个门就是一身臭汗,如果站在太阳下几个小时,戒指充能且不去说它,陈信估计自己直接会成为史上第一个晒太阳晒死的家伙而被记入吉尼斯世界记录。
既然戒指对太阳能有反应,没道理对电能不感冒吧?想到就试,陈信没敢直接把戒指伸到220V电源插座里,而是用了手机充电器试验,它可以把220V交流电压转化为直流5V电源。果然把手机充电头放在戒指上,戒指上的流光闪烁不停。
就这么搭了二十个小时后,戒指突然爆发了一阵璀璨的光芒后,就那么朴实无华地静静呆在中指上。
差不多了,陈信摸了摸长出胡茬的下巴,满脸憔悴。估计是想发财想疯了,这货自从回来已经三天没有睡觉了。
证明充电有效后,陈信又试验了空间背包耗能效果,单次取出或者放入耗能百分之二,嗯,充电二十小时,可以取出放入五十次。完全足够走私爱疯手机用了。
搞清楚这些,陈信终于撑不住了,爬进温暖而又恶臭的床上,陷入梦乡。
梦中,陈信梦到自己发了财,开了个手机店,又在网上做韩日化妆品代购,赚的盆满钵满。然后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娶到了自己的女神——方怡。
睡饱了的陈信,起床将自己捯饬的人模狗样的。然后骑着自己DIY的电瓶车直奔方怡的住处而去,准备告知女神,自己的发财大计。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陈信无条件相信的,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方怡。陈信自幼是个孤儿,在孤儿院混到了15岁,然后就被赶了出来。书自然是没法读了,他也不是那个读书的料。人闲狗不理的家伙为了生活,干过各行各业。也许是接触社会过早,又混迹于社会最底层,他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让他还未成型的人生观变得扭曲畸形。
直到陈信遇上了方怡,那年陈信18岁,少年暮艾的年龄。方怡刚从乡下来到这个城市来打工,被小流氓欺负,却毫无办法。陈信人性中残存的那点良知发作,救下了方怡。
此后三年,两个人在钢铁森林中相互依偎,相互取暖,就像两条搁浅的鱼相濡以沫。陈信那冰封的心开始融化,人也变的开朗起来。
然而变化的人不是只有陈信。方怡在这个城市中站稳脚跟后,开始睁开眼正式地打量着这个世界,自私冷漠的背后还有纸醉金迷。所以在与陈信的交往中,方怡坚持不结婚不做身体接触。因为她知道,她最珍贵的就是她那具还算美丽的身体,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定要卖个好价钱,而陈信显然出不起那个价格。
陈信兴冲冲地来到了方怡住的地方,方怡却不在。陈信本准备在方怡的寝室等她,只是与方怡合租的几个女孩子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异,嘲讽与怜悯交杂其间。陈信在这种目光中败退出来。只能灰溜溜地到楼下继续等方怡。
不知等了多久,方怡终于回来了。她亲昵地搂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陈信的眼前。那个男人陈信认识,就是那次BBQ和方怡呆在一起的小老板,好像有个食品加工厂,年收入过百万。
两人没有看到缩在角落里的陈信,男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方怡妩媚地笑着,轻捶了男人一下,随后就在男人的脸庞送上了香吻。
如果说开始还有幻想余地的陈信,在这计必杀中,陈信心如死灰。他没有上去纠缠,只是麻木地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骑着那辆可笑的电动车,回到了自己的狗窝。
信仰的坍塌带来的结果必然是生无可恋。陈信想到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的出生本就多余。如果不是多余,为什么爹妈生下他,又不要他?
陈信本就偏激的性格被方怡的背叛无限放大。于是他准备割腕自杀,当他拿起刀时,他的目光落在了那枚普普通通的戒指上。
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去戒指中的那个世界再死?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连尸体也不留下!陈信脑海中刚浮现出穿越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再次穿越了。
只要脑子一想,就能穿越!陈信回忆起两次穿越之间的联系,确定了穿越的方法。
细细一看,还是上次他离开的那个地方,只是那只母丧尸却死了,死在他不远的地方,脑袋上浮现着一个透明的洞!陈信心中暗道倒霉,特么连死都死不了。
他又好奇地走近一些,细细地打量着那只丧尸。咿~!这个丧尸死的真惨,致命伤就是脑袋上的那个洞。这是什么武器打的?枪?不可能啊,子弹具有旋转特性,进去的时候是个小孔,出来的时候却是个大洞。而这个洞却是前后一致,周边的肌肉组织居然有结晶化的表现。不会是激光枪吧?陈信产生了这种荒谬的感觉。应该不可能吧,激光武器在空气中的散光特性并没有得到解决,并且耗能太大,一般只能对付电子设备。
就在陈信研究那个丧尸的时候,地面一阵震动引起了他的注意。咚咚咚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并且越来越近。陈信赶紧扔掉了所有的疑惑,连滚带爬地往上次出来的那个屋子跑去。
来的是什么玩意儿?陈信暗自思索着。一楼有围墙遮挡,看不见外面的景象。陈信轻车熟路地回到了二楼那个靠街的房间,爬着慢慢接近了窗户,抬起头往外看去。
卧槽,这是什么怪物?人形,身高接近4米,满身的脂肪,特像WOW中的肉山怪。只见那家伙正抓着地上的死丧尸,就往嘴里塞去。就像人在吃烤羊腿儿,津津有味。
“呃!”陈信忍不住恶心打了个嗝儿。就是这轻轻一声,肉山转过了脑袋,那双红眼泛起了滔天的凶戾,只一眼就让陈信如坠冰窟,手脚麻木。
“吼!”肉山咆哮着怒吼一声。那腥臭的恶风将陈信吹的倒退一步,手不由自主地搭在了墙边的梳妆台上,一颗硬硬的东西被陈信攥在手中。
“回去!”眼看肉山朝这边走来,弱小生物面对天敌的恐惧战胜了陈信自杀的信念。
眼看着猎物突然消失不见,肉山摇了摇不太灵光的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猎物怎么能突然消失?它使劲儿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确定了猎物确实消失了。也不纠结,继续着自己的进食。
陈信睁开眼看了看熟悉的狗窝,心中暗自松了口气。经过这一番折腾,他那偏激劲儿过去了,不由回想起自己的作死行为,苦笑着摇了摇头。为了别人的错误用自己的生命买单,有病啊!
对了,手里这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是从那边带回来的东西。陈信抬起左手的拳头,放在灯下,缓缓地张开了手指。
那玩意儿在灯光下反射出晶莹的光芒,这不会是钻石吧?这么大颗值多少钱?陈信呆呆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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