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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章 老太婆(1 / 1)

因为龙傲寒的事情,孟白云接下去的几天都没在万事通恢复记忆这件事上花什么心思。

惠歌对于她不大重视这件事的态度有些不满,提醒了她抓紧时间,因为马上宫里就要为炎泓懿选妃了。

选妃。

怎么会这么快,前一阵去看炎泓懿的时候,他都还没说起这件事。

惠歌看到孟白云诧异的神色,益发的笃定她和炎泓懿之间的关系匪浅。

说句实在话,她并不讨厌孟白云,也并不介意孟白云嫁过人这件事,只是孟白云和炎泓懿在一起,她总觉得哪哪都有些别扭。

何况,她有一次去孟白云房里,无意间听到孟白云和丫鬟在谈论龙傲寒的事情,孟白云对龙傲寒似乎十分的在意,这让惠歌心里不舒服。

她可以不介意孟白云曾经有过一段姻缘,但是却无法不介意孟白云脚踏两只船。

所以,她和太后建议了给炎泓懿选妃。

对,就是她建议的,她也根本没有要瞒着孟白云的意思。

“本宫说过,你治好了金燕的失忆症,本宫就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是在此之前,本宫该做什么就会继续做什么,本宫的脚步不会停,就要看你追不追得上本宫的脚步了。”

这分明是在逼她。

孟白云于是抽了一个下午,和金燕聊了许多,在付了一大笔钱的情况下,他终于愿意和她说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这个人,在孟白云看来,是爱财爱到了骨子里,为了钱一点节操都没了。

他和孟白云说了许多,包括他是怎么为了多赚点钱爬上公主床的事情。

不过他说的这些里,关于之前三十年的人生,却几乎是空白的。

这种空白,又并非完全空白,他能说出自己的童年时光,却忘记了中间做山贼,遇到公主,进宫,离开公主,之后又遇到公主和公主成亲,在新婚之夜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种种。

也就是说,他的记忆是被人凭空挖去了,挖去的那段,跟公主有关。

这种失忆,理论上来说可以叫“选择性失忆”,忘掉了和一个人有关的所有一切,就好像是一块橡皮擦,擦去了你人生中关乎某人的那一段,整段都是空白,你记得以前,记得现在,唯独不记得和这个人的种种。

金燕显然,失忆很久了,长达十年之久。

这十年,他已经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人生,而且他本人对这样的人生似乎并不讨厌,真是孟白云让他努力去回想回想丢失这段记忆的时候,他还露出了一副不耐烦的神色。

好了,一个不配合的病人,一种目前的医学未必能够治愈的病,她就是华佗再世,都未必能够治好他了。

不过,和他聊天的过程中,孟白云听到了一个事情,倒是让她忽然想到了什么。

照公主说的和金燕的过去,金燕的腿曾经因为偷烤鸡给公主,被山贼打了个粉碎性骨折,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没得到治疗,以至于落下顽疾,变成了个瘸子,这一瘸,从二十岁瘸到了三十岁。

但是现在,他不是个瘸子,他的腿和常人无异,而且并不是和孟白云一样,安装了什么假肢。

孟白云摸过他的小腿,骨节分明,骨骼完整,可以说这就是一条正常人的腿。

除非眼前的金燕不是以前的金燕,不然能将他的腿治成这样的神医,孟白云真举得惊奇和佩服了。

这种惊奇和佩服,曾经也出现过,就是在龙傲雪告诉她怀孕的时候。

金燕的身体她以前并不知情,可是龙傲雪的是她亲自看过的,当时大出血,身体底子虚弱,加上心情长久的郁结,孩子一掉之后,她身体严重受损,几乎不可能再受孕。

但是后来,她怀孕了,龙傲雪告诉她,是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老乞婆,给她吃了几副药。

而金燕和孟白云说起那条腿的时候,竟然也提起了一个老太婆。

金燕告诉孟白云,他记不得二十岁之后的事情,只记得以后一天自己醒来之后,躺在船上,浑身湿漉漉的,周围的人都说如果不是那个老太婆救了他,他早就死了。

他头特别疼,什么也记不得,那老太婆在此后几天之中,一直照顾着他,上岸后,带他租住到了一户农家,给他配置了很多草药,每日敷腿,又用特别刺鼻的药酒泡腿,这样大约半年后,他的腿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好端端的走路了。

只是敷腿和泡脚,却让骨头心生,碎骨融化,这种医术,哪怕是蝶谷仙,孟白云都觉得未必做得到。

老乞婆,老太婆。

孟白云隐隐觉得,兴许这就是同一个人。

天下果真有这样神奇的人存在。

孟白云想到了自己的腿。

如果能够找到她,岂不是……

可是,无论怎么和万事通打听,他也表示和那个老人分开之后,就再没见过,不过倒是给了孟白云当年老人救他的地方。

拿着地址,孟白云却也脱不开身。

现在比起找到这个神医,她更着急龙傲寒的事情。

孟白云在焦急中等了几天,终于把牡丹等了回来,牡丹同行带来的,还有那位三当家的。

眉清目秀的一个年轻人,倒是出乎孟白云的意料,也不像是被牡丹绑来的,倒像是自愿跟随来的。

看到孟白云,还跟着牡丹尊称了一声夫人。

“不用客气,我请你来,其实是想问你一件事。”

那人看了一眼牡丹,牡丹脸色微微一红,几分小女儿的娇羞,孟白云就懂了什么,芙蓉倒是有些失落,自小一起长大的姐妹,怎么就被一个山贼骗走了。

“夫人您要问的,是关于那块石头的事情吧,其实牡丹都和我说了,下山之后,牡丹也给我看了将军画像,确实那日在山下劫持的马车上的男人,就是将军的模样。”

牡丹忙补充:“那个女的,看上去二十一二岁,长相十分秀美,的一双眼睛特别漂亮,穿着蓝色的纱衣,将军叫他蓝儿,奴婢忽然想到那个叫蓝衣的,只是奴婢画技拙劣,和那蓝衣照面的次数也不多,所以绘不下来,不能让他辨认。”

孟白云会画画啊。

虽是野草一样的野小姐,但是她娘对她的培养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一样不缺,虽然只有琴这一门上她比较好学精通,但是其他上面也至少涉猎过,略通。

蓝衣。

她怎会忘记那张笑里藏刀的脸。

坐下,芙蓉研墨,牡丹拿纸,孟白云将那张面孔绘制在了宣纸上。

还没画完,三当家的就惊诧起来:“对对对,就是她,就是她,因为容貌出众,我们当家的还想掳到了山上当压寨夫人,不过当时拉车的时候,衣服袖子落了下来,她手臂上都是斑斑疮疤,触目惊心,后来她说自己得了怪病,除了这张脸,全身溃烂,吓的我们大当家的再也不敢打她主意,只是掳掠了一些钱财,就放他们走了。”

“蓝衣有严重的皮肤病,见到阳光皮肤就如同火灼一样疼痛,继而溃烂。”

孟白云放下笔,看着那张画像,有些出神一样喃喃。

怎么会和蓝衣在一起。

熊娃呢?

孩子怎么回事。

看向三当家:“车上是不是还有个孩子。”

“是,那是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那个女人抱着,车上的老太婆,叫那个女人孩子他娘,叫将军孩子他爹,那天孩子咿咿呀呀哭个不停,不过我们向来对孩子没兴趣,所以也没去看那孩子,只是从哭声上来分辨,应该就是个不足一岁的小孩子。”

“该不是……”芙蓉忽然惊愕道。

牡丹却瞪了她一眼:“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蓝衣和将军是什么关系你不知道吗?”

芙蓉自知失言,看向孟白云。

孟白云却似乎没听到一样,继续问道:“他们往什么方向去了?”

“是来金州城的,之后似乎也没出过城,不是进了南楚了,就是还在城内,因为进出金州只有一条路,我们的兄弟每天都在路上劫人,过路的马车,都没有例外的。”

孟白云看了那人一眼。

眉头微微一皱。

那人像是明白孟白云为啥皱眉,忙道:“你们进城那日特殊,那日是我们大当家六十岁寿辰,我们都在寨子里庆祝,没出来。”

芙蓉有些兴奋的走到孟白云跟前:“夫人,如此说来,将军或许就在和我们同个方向。”

“明天就回金州。”

孟白云当机立断。

炎泓懿那边,自求多福吧,金燕的失忆症,她确实无能为力。

孟白云想走,却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

早上刚收拾好行李要出门,就在门口被公主的护院们给拦住了。

芙蓉和牡丹要动手,孟白云没让。

她不想和惠歌公主动手。

惠歌公主闻讯而来,见到孟白云主仆三人背着包裹,脸色微愠,屏退了院子里的护卫,让他们门口守着,然后看向孟白云,眼中几分冷意:“本宫想和你谈谈。”

说完分别朝着芙蓉和牡丹看了一眼。

意思明显,想和孟白云单独聊聊。

孟白云点点头,让芙蓉牡丹暂且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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