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院子里,人都散去,惠歌的怒意也显的益发明显:“你是要逃跑吗?”
“公主,我有急事。”
“急事,去找龙傲寒吗?”
“是?”
“孟白云,你当我们懿儿是什么?没有龙傲寒的消息,你拿他当个消遣,有了龙傲寒的消息,你转头就可以抛弃他,是吗?”
“公主,我想你是误会了。”
“误会,本宫误会了什么?”
孟白云觉得现在和惠歌继续这个话题,只有越描越黑的可能,于是道:“公主,今日你是留不住我的,我只是不想和你的人起冲突,我希望你能让他们让出一条路来,不然……”
“不然什么?不然你要血洗我公主府不成?”
孟白云皱眉,真是把误会种的太深了。
眼下看来,惠歌公主是不惜一切代价都不会让她走,公主府深浅不知,但是高手肯定不少,如果单靠芙蓉牡丹和她,若是硬拼起来,或许会两败俱伤。
孟白云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
“我要见公主。”
“金燕。”
这个声音,让公主脸上的怒意都柔和了几分,转身对外面低喝:“不许拦他,让他进来。”
金燕在丫鬟的搀扶下进了院子,看了孟白云一眼,随后转向惠歌,笑容温柔和煦,眼中一片柔情,看的惠歌一阵的恍惚。
但听得他开口:“小惠,让她走吧。”
一声小惠,惠歌僵在那,身侧的指尖,微微颤抖了一下。
“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都记起来了,小惠。”
这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称呼,当年被山贼掳掠上山,为了为何山贼,她一再强调自己是当朝的惠歌公主,可是谁都当她是个笑话,他也没信,在她执意一遍遍强调自己是个公主的时候,他我行我素的给她起了个小名,叫做小惠。
他说,我叫你惠歌那恐怕冒犯了那位尊贵的公主,我叫你歌歌或者小歌,那性别年岁上,都是不符,我叫你惠惠太过亲昵,不如就叫你小惠吧,听上去,像是我妹妹的感觉。
回宫之后,他就再也没叫过她小惠。
直到她二十九岁那年再相遇,她们度过了亲密无间又美好的三个月,他便是称的她小惠。
她这一辈子,听到这个称呼的时间太短,可是记忆却太深。
以至于现在听着这个称呼从眼前男人的嘴里说出,她整个人陷入了莫大的狂喜和隐隐的辛酸中。
他,终于记起来了是吗?
“金燕。”
“让她走吧小惠,强扭的挂不甜,何况你难道真的希望三王爷和她在一起?”
不,不希望。
从内心深处来说,她一点都不希望。
并非全是因为孟白云嫁过人而且还没合离这件事。
她最最介意的,就是孟白云为了龙傲寒,随时随地都会毫不犹豫的放弃她家懿儿。
当她家懿儿是什么?
无聊空虚时候的一个消遣是吗?
之所以拦着她,是因为生气。
觉得孟白云玩弄了懿儿,可是现在,这愤怒,也被金燕恢复了记忆的喜悦所替代了。
她一瞬觉得世上所有事都变得可以原谅了。
而治好了金燕的孟白云,她也不想拦了。
似乎她的利用价值已经用透,而如果真的兑现诺言帮她把懿儿带出宫,她内心里实在不愿意。
见好就收,她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态。
于是,她看向了孟白云:“好,你走吧。”
孟白云皱了眉头,怎么回事。
她并不是奇怪公主怎么金燕随便一句话就让她走了,因为她知道金燕在惠歌公主心里的分量。
她是奇怪金燕怎么会一夕之间就恢复了记忆。
明明昨天的时候,他对那丢失的一段记忆一无所知。
看着惠歌幸福的走向金燕,金燕的目光那样的温柔多情,伸手轻轻的抱住了惠歌。
只是在确定惠歌看不到他的表情后,他露出了几分狡黠之色,并不避讳着孟白云,或者说是特地做给孟白云看的,然后使了个眼色,比了个手势,示意一会儿后门见。
孟白云点了点头,万事通忽然恢复记忆这件事,她心里觉得蹊跷,确实要确认一下再走。
被放了行,畅通无阻的离开了公主府,孟白云让芙蓉牡丹先行去客栈等她,自己绕到了公主府的后门。
等了约摸一个时辰光景,门开了,出来的正是万事通。
他嬉皮笑脸,开口就问她讨钱:“夫人,我这一处演的可好,你总不能这样让我白帮忙吧。”
手伸了出来的那一刻,孟白云心底闪过一份失落。
只是她并不厌恶万事通这个人,他是贪财不错,但是确确实实也帮了她。
“我身上只有这些。”
身上所有的银票都送到了万事通手里,他倒也容易满足。
“可以,你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会知道我对公主的昵称?”
“是。”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是蓄意接近她的,我只是没敢告诉你,怕你告诉公主。我并不是完全不记得她了,或者说我丢失了的这段记忆,对我来说就变成了别人的故事,我早就听过了。”
孟白云没有接话,万事通自顾自继续:“当年我落水之后被带到了穿上,之后辗转去了一个小村里,病养好后,脑中失去了一段记忆,连怎么落水的都忘记了,老太婆给我讲了我的事情,说是我落水被救起的时候告诉她的,那段故事,就是我和公主的事情。但是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我已经忘记了,这些事就好像不是我切身经历过的一样,反倒是听了别人的一个故事。或者说,我一开始还有些心潮澎湃,想来寻找公主,但是当时我在北梁,身无分文,要过来南楚根本无门,耗了几年,这件事就更像是戏文台上的一个爱情故事,听过也就忘了,何况她是公主,我也不做多想了。”
“直到几年前,我得了一笔横财,然后利用那笔钱开始游走在达官显贵之间,和府衙大人也走的很近,住在金州专门送人过南楚,有寻亲的,也有过来做暗地里买卖的,我从中收取佣金,反正赚的不少。”
“去年,有个人给了我一笔巨款,说想进宫看看他妹妹,进宫这种事,我岂能轻易办到,但是那笔钱太让我心动了,我忽然想到了我和公主这段渊源,于是就来公主府碰碰运气,哪里知道她成亲了,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成功让她对我入了魔,办成了那件事,虽然之后好一阵子她都没再搭理我,但是你看,我生死存亡之际,她比谁都着急,她喜欢我,真是喜欢到没谁了。”
孟白云忽然觉得他很卑鄙龌龊,可是他确实让公主幸福了,这点毋庸置疑。
那声小惠,公主眼睛里的光彩,是孟白云从未曾见过的。
她也没什么圣母病,不会在被人最幸福的时候,打着为别人好的旗号,把残忍的真相丢人家面前。
而且有些事情,她其实也看得明白,金燕对公主,并非真的只有金钱贪欲而已,如果真是如此,他好好做他的男宠,一样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根本不需要出面帮孟白云。
“你那声小惠,恐怕这辈子也不可能离开公主府了,换我这点钱,值得吗?”
他笑笑,耸耸肩:“谁知道呢,反正我觉得挺好的,我也四十大几了,或许我也该成个家,对方是公主不是更好,可以罩着我,更重要的是,我最喜欢的钱,她多的不得了。更重要的是,她为我掉过眼泪,这辈子她是除了我娘之外,第一个为我掉眼泪的。”
他说的吊二郎当的样子,脸颊却有些小小的绯红。
孟白云想,她或许可以理解为,爱情的火苗,重新又燃烧了起来,只是我不再是那个十九岁的少年,而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
结局都是好的,过程谁还会去计较。
孟白云走了,心里没什么牵挂。
若是说非要有,就是炎泓懿了,不过惠歌公主前几日为了激励孟白云快点给万事通治好病,而和太后提议的给炎泓懿纳妃这件事在,孟白云其实也不用操什么心。
纳妃,就炎泓懿那劲儿,能给你皇宫闹的底朝天来。
原先他或许还能挨一阵子再出宫。
现在,一刻钟都别想他多待了。
果不其然,孟白云在客栈住了一天,启程回金州的头天晚上,就看到东南方火光大起。
翌日一早起来,就听客栈伙计说,宫里的藏书阁着了火,四层楼的几万本书册,烧了半个晚上,还烧伤了三个太监,说是被人从火海里拖出来的时候,烧的都成炭头了,只是留着一口气,才给救了回来。
孟白云无奈,炎泓懿的爱太炽烈了,不顾一切,奋不顾身。
当年,他可以用自己的性命和南楚那么多军士的性命来换钟宁的江山,现在,三个太监而已,在他看来,放在他老人家伟大的爱情面前,不过也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好在,人还活着。
孟白云想到了藏书楼和自己搭话的那个多嘴小太监,想来还真有些可怜,谁让他们碰到了一个炎疯子。
惠歌公主,太后,皇上,是降服不了炎泓懿的。
兄弟两人都为了爱情不要江山,到头来,拼的不过是一个谁比谁更狠。
炎泓懿显然,略胜一筹,对这座江山,对身边的人,对南楚的存亡,他比炎鸿璋,更不在意。
所以,要不就是炎鸿璋惠歌和太后联手往死里折腾他,要不就是他们不忍心放他走。
显然后者,必是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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