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在多年以前,我就喜欢过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我小学二年级。其实喜欢这种事情很难定义,孩提时代的看法是哎呦,这姑娘挺好看的,我想跟她玩。仅此而已。
长大一些之后,受到电视剧的影响,思想稍微就有了些变化,想的是,我得把她娶回家。至于娶回家干嘛?答案是,陪我玩。
那时候港版的天龙八部非常火,基本上每个男孩子看过之后的想法都是我要做乔峰。之所以说“基本上”是因为还存在我这样的特例,我想要做段誉。那时候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理由非常直白——好看。然而我从来不知道女孩子喜欢男孩子的理由,事实上在我印象里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女孩喜欢男孩的。
念村小时我们班只有四个女的,我喜欢最漂亮那个。她家离我家也特别近,一里不到。不知受什么的熏陶,我从上幼儿园时就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因此总装作自己特别博学,各种装逼,然后放学就被人揍。天地良心,我从来没做过有损他人利益的事,做小组长事检查作业,能放水的我都放过的。这帮人揍我的理由非常简单,就是单纯的看着不爽。
不过这帮兄弟还是很给面子的,从来没有在女生面前揍过我,对此我深表感谢,感谢的形式是第二天蒸饭的时候带两块红薯,分一块给他们。
还是说回那个女生,她有个简单而又响亮的名字,李娟。因为名字的关系,我非常喜欢玩一个叫做丢手绢的游戏,都有一个娟嘛。然而老师总是喜欢标新立异,让全班所有人都拉在一起。那时候小孩子都喜欢起哄,哪个男的惹哭了女生,不出半日,全校都知道了——当然也是因为那学校确实很小,六个年级加起来不过一百来人,神奇的是那个学校并没有六年级,多出来的是学前班。因为这个原因,每次出现的情况都是所有男生拉在一起了,所有女生也拉在一起了,但是两头的男女生都不愿伸手。
然后老师说,这有什么啊?我让你们拉在一起的,这是纯洁的男女同学关系。在外面,两个不认识的男女还可以搂在一起跳舞呢。我们依然不动,老师就指着我说,兰柯,你来带个头。而旁边李娟很不好意思地对我伸出手来。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这句话和高中老师说的大学男女可以同居因为他们是成人自制力够强不会出事一样扯蛋。抱歉我用了一个长难句来表达扯蛋的程度之深。
我每次都要抑制住内心的狂喜去牵我心爱的女孩的手,还要表现出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我只想说所,老师,你太懂我了。
每年春秋两季我们都会去山上野炊。平日里男女生在明面上是水火难容的,经常因为诸如课桌分割线之类的小事吵起来,但是一旦到了野炊的时候,男生们都争着拉女生来自己的组,原因是女生普遍擅长煮饭而男生普遍擅长捣乱。有一年我们组没有分到女生,于是我们做出来的番茄鸡蛋汤长得和豆腐一个操行。
而所有女生中最擅长做饭的就是李娟。李娟切菜很快,就像动画片里中华小当家那么快。那时候我就想,我的后半辈子一定得让她给我做饭。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经常相互串门。她每周末都会到我家来,带着她没完成的作业。我很乐意给她解释诸如为什么平行四边形的面积是底乘以高而梯形就要上底加下底乘以高除以二。这都是非常脑残的问题,然而在我们那里,想明白这些问题的人都是大神,原因不在于很少有人想明白,而在于很少有人想。
大家普遍比较关心哪里可以买到八合一的游戏卡,以及谁家有六十四合一的游戏碟可以外借。所以我是一个另类。
其实是因为我家明令禁止打游戏。
就这样一起经历了四年时光,然后一起去乡小。乡小六年级是寄宿制,那时候我们对女性开始憧憬,每天中午午睡的时候趴在宿舍窗边看对面女生在阳台上走过。然后经常遇到班主任检查午睡,没睡的全拎到宿舍外站着。
我就不去看,因为我是有寄托的人。每周放假,我们一起走四五里回家,路过街上的时候,我会拿出存下来的零花钱买两只冰棒,而李娟报以沙琪玛。其实我很讨厌吃沙琪玛,但是一想是她送的,就是撑死也要吃下去。
有一天回家的路上,我们走得特别近,我看到了她垂着的手,鼓起勇气去拉,结果落了个空。我至今不知道那是有意避开还是个意外,当时我还想说句话的,身后有个人跟我打招呼,没说成。我当时就想捡块砖头砸那丫的,瞎啊。
随后就毕业了,她去了旁边镇上读书。她走那天我因为什么事走在公路上,看到她坐着摩托车远去。她一直看着我,说,我走了。我很憎恨摩托车这种交通工具,因为如果是牛车之类的,至少我可以有机会和她说两句话,而当天我被吹起的烟尘迷了眼睛,连看都没能多看她一眼,她说完那句话的时候,人已经在十几米开外了。
此后这个人从我的生命里销声匿迹,再次相见的时候她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这件事就像是长在我心里的一把草,无风无雨它却长得越发的茂盛,以至于初中三年我总是在想它的无限种可能性。
三年后我进了城北中学。
进入城北之后,我每天都处在一种非常迷离的状态。我前面说过,我直到高一下学期才搞清楚一元二次方程和二次函数的区别,因为初中的课程我学得一塌糊涂,一塌糊涂的原因是我每晚失眠,而白天总是昏睡不醒。到城北之后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改善。
我总是神游物外,上课的时候精神已经飘了好远了,醒来的时候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子叫李娟。然后在纸上矫情地写下思念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过去的事情已经毫无办法了。那个年纪实在不是应该伤春悲秋的时候,尤其是一个男的,搞得像个林妹妹似的。于是我开始做前面说过的那种幻想。
这些都是很没意义的。虽然努力念书同样没有意义,但我的其他同学就把这段日子过得格外有意义,比如找个妹子早个恋,翻个围墙上个网,约个时间打个架,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数学老师很喜欢说起他上学时偷人家西红柿和番茄的事情。为了体现这两种称谓的不同,他还特意讲了两个版本。讲完偷菜又讲中江的东西南北四个山头以及山上发生过的诸如群殴之类的往事。想想我们那时候还真是无聊,就那么几个梗我们居然翻来覆去听了一学期都没听腻。
然而我心头的草似乎从未凋零,反而更加茂盛。随后我读到了野草的题词,然后一时兴起买了本鲁迅选集,看了几页之后当作生日礼物送个初中时候的女同学。那时候她恰好是我同桌——当然我高中有很多任同桌,我喜欢的并非这一位。当她拿到书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她脸上无比尴尬的笑容。
此后我参加了一个作文比赛,参赛作文的题目是,割去心头的那把草,当然,我必须非常隐晦含蓄地表达我内心的想法,以至于评委估计根本没看懂。然后我得到了一个扉页写着三等奖并盖有城北中学公章的……笔记本。
此后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作文比赛。
等到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却发现心中早已如隔壁一般,满地石子,寸草不生。我都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完成了割草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