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正骑着从农户家租来的牛,前往奥石城。
兰道王国对修路这件事情相当重视,但凡是城镇之间,必然修有一条平整的碎石路,这种路是用从山上采下的石灰岩敲碎成石子后在处理过黄土路基上铺成的,他们在生产力不高的莫阿拉罗,基本上是属于规格最高、质量最好的「高速公路」。道路中心微微供起,两侧略低,算是一种精巧而方便的排水设计。
按原计划餐馆今天本来是打算推出辣椒酿牛肉的,但是洛克早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因为如果老木匠米尔托·奥兰遵守约定,能在明天把大汉餐馆的招牌给做出来的话,就得抓紧时间就举行挂牌仪式。他觉得在挂牌仪式的当天将辣椒酿牛肉推出,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餐馆自从有丽芙帮忙打理之后,他就能安心的做个甩手掌柜,这一大清早出来,他准备抓紧时间去郊区酒厂看看,然后再去城中政府粮种所买一些土豆和番茄种子回来。
莫阿拉罗大陆比较流行的酒类主要有三种,啤酒、麦酒以及果酒,麦酒算是啤酒的半成品,没有发泡,味道相对来说比较涩,但是价格便宜,所以比起价格稍贵的啤酒,销量更大,更受普通民众的喜爱。至于果酒,一般是使用桃、李、梅子做原料酿酒,但是果酒的酿造工艺水平较低,导致酿出的酒良品率极低,因而价格很高,是只有有钱人家和贵族才能享用得起的高级饮品。在这个世界葡萄酒酿制工艺还未被开发,因此果酒种类中并没有洛克熟知的葡萄酒,这点倒是令他感觉有些意外。
他要去的酒厂建造于奥石城东南郊区,除去奥石城城主府中的王政酒厂,这是奥石城方圆百里内唯一的一个酒厂,规模极大,但也跟大多数店铺一样没有名字。奥石城王政酒厂,顾名思义,只为政府、宪政骑士团、联合防卫军、教廷等机构所属的公职人员服务。而这个位于郊区的无名酒厂则为城中普通老百姓以及各式各样的酒馆提供酒水。
四个多小时后,洛克终于赶在中午时分到达目的地,酒厂四周建着高墙,整个厂子占地近二十亩,规模非常大。他骑着牛来到门口,探头向里面望了一眼,忽然间从酒厂内冲出一个凶猛的动物——酱红色毛发,龇着嘴,露出两颗锋利的獠牙。
这怪物速度极快,转瞬间冲到洛克身边,高高扬起两只前爪趴在大门门栏上,对着洛克一阵狂吠。听见叫声,他这才敢把它与自己所熟悉的一种动物所联系起来,这长得快有狮子大小的家伙,居然可能是条狗……?
红毛大狗对着洛克狂叫了很久,像是在保卫自己的领土,对陌生人进行驱逐。终于,狗的吼叫惊动了酒厂内的人,一个脚穿长靴的络腮胡大汉叼着一根草杆,吹着调子飞扬的口哨走出来。
“你是谁,有什么事?”大胡子一手摁住红毛大狗额头,它立即停止了大叫,乖乖趴在地上,摇晃着粗壮的大尾巴。
“我是莱利镇大汉餐馆的店长,洛克·布莱奇。请问阁下是?”
在等级森严的莫阿拉罗大陆,对称呼标准有着明显的界定,下级称呼上级,身份低的人称呼身份高的人为老爷,平级公职人员之间互称大人,而地位相当的普通民众间则互称阁下。洛克叫大胡子男人一身阁下,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身份地位摆在了跟他同一水平线上。
然而大胡子好像并不开心,他是这间酒厂的主人,有名的一方豪绅,凭他的身家,哪怕进入奥石城也能得到城主伯爵大人的盛情款待。而眼前这个青年人居然直呼自己阁下?他说自己是什么身份来着,餐馆的店长?一个厨子,难道不是称呼自己老爷更加合适?
“我是这个酒厂的主人,马恩格·希瓦。”
马恩格表情倨傲的回道。
“你好。”洛克也发现了对方好像有些语气不善,但是他并不准备低头巴结,他今天是以一个买东西的客人身份来这里的,自然应该平等交谈。
“如果允许的话,我希望可以进厂参观一下,马恩格阁下,我今天过来是谈生意的。”洛克笑着微躬身子行了一个礼,表面自己的立场。
马恩格一愣:“你是餐馆老板还是酒馆老板?”
“餐馆老板。”他应道,“我想买一些酒曲,还有就是,能跟我说说你这只宠物吗?”
洛克笑着指向趴在地上的大狗,庄园很快就会发展起来的,而横亘在他面前的一大困难就是庄园缺少守卫,原本之前他的想法是买一个男**隶,不光可以照看农作物,而且还可以在庄园常驻进行看守。
但是阴差阳错,他带回家的是混血精灵奴隶米丝,一个在餐馆里大门不迈二门不出都生怕被人家打上坏主意的美少女。要她去看守庄园显然是不太可能,这不,当洛克看到这只凶恶大狗的时候,相当中意。这种体型的猛兽去看守庄园,战斗力应该不会弱于2——4个成年男人,绝对是一把好手。
“酒曲?”马恩格哈哈大笑,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来酒厂买酒曲的人,“你是要抢我生意吗?自己开个酒厂?”
“我想发酵一些东西。”洛克回道,对方已经把大门打开,并领他进去,“我要做一种叫做醋的调味料,这需要酒曲才能办到。”
“醋?”马恩格皱着浓浓的粗眉,“是个新鲜词,那么,你需要多少酒曲?”
“最多半斤吧。”
“这可不是一笔能让我上心的生意,半斤酒曲,虽说我是第一次卖这种东西,但是卖出去最多也就收你2银贝吧。”马恩格兴趣乏乏的说道,“我酒厂一天的流水就有上百银贝。”
“你的宠物呢?”
“你想买?”
洛克点点头:“我在镇里有个庄园。”
“噢!没想到你还是个庄园主!你要也养狗吗?”马恩格顿时来了兴趣,如果洛克继续跟他谈论酒曲、醋方面的事他十有八九不会理会。养狗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平常人都对他这奇怪的爱好嗤之以鼻,而洛克竟然明确表示自己对养狗有意向,这让他感觉像是找到了难得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是烈焰犬,因为一身红毛而得名。来自大陆东北边境的矮人国度,矮人知道吧?”
“知道。”
“这种狗就像矮人一样骁勇善战!我庄园一共养着两只,你来得可真是时候,另一只母狗一个月前刚刚产下一窝幼崽,你要去看看吗?”马恩格的问话不像是问句,而更像是邀请。
“如果允许的话,我甚至想买两只走。”
洛克笑道,对方态度的突然转变在他意料之中,投其所好这个道理,他还是很清楚的,而且对这红毛大狗也确实感兴趣,觉得养两头这种能看家护院的实用型宠物相当不错。<>